美国联邦及州政府关于近期处理双酚A措施的最新发展
- 2013-01-25 1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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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贸发网消息,美国缅因州环境保护理事会于 7月 19日接受了一份来自 800多个缅因州选民以及缅因州清洁和健康联盟的请愿书,要求根据该州《儿童安全产品法》开始制定关于替代婴儿配方奶粉中 BPA的法案的程序。请愿书支持者称,缅因州应开始着手从婴幼儿食品中移除 BPA,原因是无 BPA包装已被广泛使用且足以负担。该提案是紧随 7月 17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 FDA)决定禁止在塑料婴儿奶瓶和鸭嘴水杯中使用 BPA后提出的,并将于 9月 2日召开一场公众听证会。要求修订允许在婴幼儿产品中使用 BPA的法规的请求是由美国化学理事会( ACC)提出的, “他们努力向消费者澄清,这些产品的制造过程不曾添加以及将来都不会添加 BPA”。尽管如此, ACC在 7月 17日的报道中强调, BPA是 “现如今商业中测试较为彻底的化学品之一 ”, “全世界政府机构达成的共识为, BPA在食品接触产品材料(包括用于婴幼儿)中的使用是安全的。 ”而婴儿奶瓶和水杯中的 BPA禁令的实际效果将是极其微小的,因为所有这些产品的主要制造商已自愿从产品中移除该化学物质。
今年早些时候, FDA否决了 2008年 10月提交的一份要求发布法规禁止在人类食品和食品包装中使用 BPA的请愿书,同时撤销所有允许使用任何可能使食品带有 BPA的食品添加剂的法规。经过慎重考虑, FDA认为该请愿书未能提供足够数据和信息说服机构启动规则制定,撤销允许在食品接触材料中使用 BPA的法规。那时 FDA表示正寻求额外的研究以解决调查结果的不确定性,不断寻求公众和其他专业机构的建议,并支持转为更健全的监管框架,以更为迅速的反应来监管 BPA,如果有必要的话,会保护公众的利益。此外, FDA表示不排除将来发现新证据之后禁止在食品接触设备中使用 BPA的可能性。
目前美国已有三个州限制在婴儿配方奶粉的容器中使用 BPA。康涅狄格州于 2011年 10月 1日起禁止生产、销售和分销任何由含有 BPA成分的塑料容器、瓶或罐头灌装的婴儿配方奶粉或儿童食品。如果能证明这些 2011年 10月 1日之前采购的产品在数量上与去年同时期采购的容器、瓶或罐子相一致,人们仍可在 2012年 10月 1日之前销售或分销这类产品,。马里兰州将禁止生产、销售和分销容器 BPA含量超过 0.5ppb的婴儿配方奶粉,并将于 2014年 7月 1日生效。就佛蒙特州而言,也已从 2012年 7月 1日起禁止销售和分销容器或瓶子含有 BPA的婴儿配方奶粉和食品。但佛蒙特州将延长禁令的生效日期至 2014年 7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