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或对纺织品中的偶氮染料等采取限制措施

2014-05-13 10: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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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WTO检验检疫信息网

 

近日,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CCC)开展了一次常规的市场抽查活动,共对199种纺织品进行了检测,发现其中有四条牛仔裤和一个枕套含有潜在有害偶氮染料,且含量超过常用可接受的限值,澳方责令产品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自愿召回举措。相关对澳出口纺织品的企业须引起警惕。 

偶氮染料是纺织品在印染工艺中应用最广泛的一类合成染料,但是某些偶氮染料具有致癌性,不能使用于长期与皮肤接触的产品中。目前,欧盟、美国和一些亚洲国家的产品安全法规都禁止在纺织品中使用有毒偶氮染料,但是在澳大利亚尚无已经实施的法律或法规禁止进口含有偶氮染料的产品,也没有立法限制纺织品中任何有害化学品的含量。而ACCC则有权利根据《澳大利亚消费者法案》建议或强制要求供应商召回不安全消费品,并建议与皮肤直接和长期接触的纺织服装中有害芳香胺含量不超过30毫克/千克的限量。同时,ACCC还为多种产品的甲醛含量提供了参考限制:婴儿服装不超过30毫克/千克、专门销售给皮肤敏感人群的服装不超过30毫克/千克、与皮肤接触的服装不超过100毫克/千克、其他服装或织物不得超过300毫克/千克。 

中国与澳大利亚经贸关系稳定发展,贸易往来频繁,是中国纺织服装的主要贸易伙伴之一。光2014年1-2月,中国出口到澳大利亚的贸易总额就达到74.75亿美元,同比增长11.97%。每年,经宁波口岸出口的纺织品货值都超过1亿美元。因为澳大利亚目前没有正式的针对纺织品偶氮染料的法规,且宁波众多纺织企业都以贴牌、来料加工为主,成本低廉,利润也相对较低,缺少技术性贸易措施方面的应对技能,因此就容易在出口时放松了对有害偶氮染料、甲醛等含量的监管。专家提醒,纺织企业应该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正确的认识,随时跟进出口国有关偶氮染料、阻燃性能、重金属含量等法规;参照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标准进行标准化生产,对从生产到销售的各环节都进行规范性检验,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出口产品质量,提升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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