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法修订草案审议,VOC治理是关键

2015-08-03 15:45:00
transfarzl
转贴
1316

来源  :  希科检测

6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京举行,会议对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等进行了审议,该修订草案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VOC)的治理提出了要求。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一般是指在标准状态下饱和蒸汽压较高(标准状态下大于13.33 Pa)、沸点较低、分子量小、常温状态下易挥发的有机化合物,主要来源于染料等的不完全燃烧、炼油石化的制程排放、油品挥发、加工过程的溶剂使用以及一些生物作用。
 
        VOC通常可分为包括烷烃、烯烃、芳香烃、炔烃的C2~C12、非甲烷碳氢化合物;包括醛、酮、醇、醚、酯等C1~C10含氧有机物;卤代烃;含氮化合物、含硫化合物等几大类化合物。VOCs具有光化学活性,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并直接导致了大气中PM2.5的形成。除环境毒性外,工业源排放的VOCs对人体危害较大,部分污染物具有致癌性,是造成环境污染、损害人体健康的主要“元凶”。 目前,我国VOCs排放量已位居世界第一位,国家对VOCs的治理势在必行。
 
        2010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首次将VOCs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一起列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点污染物,提出加大VOCs污染防治。“十二五”期间,VOCs污染治理和防控政策则进入密集发布期,环保“十二五”规划提出要开展VOCs和有毒废气监测,完善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目前,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已进入我国大气污染治理日程。环境保护部印发的《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方案》提出,到2017年全国石化行业基本完成VOCs综合整治工作,建成VOCs监测监控体系,VOCs排放总量较2014年削减30%以上。

        本次大气法修订草案的发布,标志着国家对于VOC的管控趋于严格,各行业性VOC治理的标准应该也会迅速制定并完善,排污企业需引起重视。

文章分类
联系我们
电话: 0571-83781253
传真: 0571-82694738
Email: gftech@etransfar.com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印染助剂分技术委员会 秘书处